年初以来,舞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采取多种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在《舞阳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基础上,该中心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舞阳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措施的补充规定》,促进市、县两级预售资金监管政策衔接。
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额缴存。开发企业取得的全部商品房预售收入,应全额缴存至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该中心将监管协议中确定的监管资金基数作为重点监管资金,在监管账户内始终保有不少于重点监管资金5%的保底金额的前提下,由企业根据使用节点申请使用;监管账户内超过重点监管资金额度上限的款项属于一般监管资金,由企业提供合法手续后,随时申请提取。
增设资金使用节点。由于从项目结构封顶到竣工验收的时间较长,为保障企业资金运转,在此阶段增加两个资金使用拨付节点。5月12日以来,共释放资金3460多万元。
实行保单(保函)制度。开发企业可凭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单(保函),抵扣同等额度的重点监管资金。5月12日以来,共释放资金1500多万元。
实施信用考评差别化监管。每年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考评一次,把考评结果作为预售资金差别化监管的依据。凡在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AAA级的企业,可减免10%的不可预见费;被评为AA级的企业,可减免5%的不可预见费;被评为A、B级的企业,不予减免。张 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