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齐国霞)9月14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各级民政部门通过指导各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规范成立红白理事会,发挥村民自治在移风易俗中的作用,着力整治农村大操大办和“人情风”的陈规陋习,让文明新风与文明村镇建设相得益彰。
目前,我市各村红白理事会性质为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成员由现任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和德高望重、甘于奉献、组织协调能力强、热心服务工作的“五老”人员组成。红白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是本村红白事宜移风易俗工作的具体实施者。
各村红白理事会通过倡导文明、绿色、节俭新风尚,积极宣传丧事简办、婚事新办优秀事例,广泛传播正能量,劝阻大操大办,不断增强村民对红白理事会的认同感,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营造抨击陋习、共建文明的和谐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