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齐国霞)日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和市税务局联合下发通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9月26日开始缴费。
据了解,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61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居民医保征缴时限为2022年9月26日至12月31日。参保居民享受待遇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居民应在征缴期限内缴费,逾期未缴费者将不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我市除参加职工医保以外的其他城乡居民、外地在漯人员均可参保缴费,不受户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