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
尊敬的购房人:
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避免商品房买卖纠纷,市住建局提示您在购房前仔细阅读以下提示信息:
一、根据漯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漯房稳办(2022)24号文要求:自2020年6月1日起,市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全部纳入“交房即交(办)证”项目。交房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动产首次登记必须完成并将全额购房发票和已加盖开发企业公章的转移登记申请表等材料提供给购房人,保证根据购房人意愿随时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请您认真阅读和了解开发企业在销售现场设置的公示栏、公示牌和公示台中载明的项目信息。
三、请确认您有购买意向的商品房所在楼幢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请认真查阅开发企业在销售现场公示的商品房销控表,看您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处于可售、抵押可售、现房销售状态。购买前要充分了解所购房屋的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是否存在抵押或查封等限制情况。
四、认真查验销售要件是否齐全。房地产开发项目在销售前须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购买预售房源时,应注意《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中标明的预售房源信息,不要购买不在预售范围内或已被限制销售的房源。
五、请认真查阅开发企业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含简介页、宣传单页等)。广告的内容和销售人员对您购房的承诺,可要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中明确约定。
六、请认真查阅销售现场公示的所有信息,尤其是商品房项目“不利因素”信息;认真阅读开发企业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含附件)格式条款;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定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订的2014版网签合同,避免一房多售。
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前,不得以内部登记、VIP卡等形式,向您收取排号费、诚意金、认筹金、保证金等任何预订性质的费用;一定不要参与开发企业的违规销售行为,以免造成损失。
八、您交房款时一定要核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名称,并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号;按揭贷款购房的,应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借贷银行将按揭贷款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号。
为维护广大购房户的权益,市住建局郑重提醒广大市民,在购房时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一定要认真查验项目的“五证”,特别是预售许可批准的销售范围,对超预售许可范围销售的房屋要坚决抵制,避免上当受骗。也请市民及时关注市住建局官方网站,查询、购买手续合法的楼盘项目。
监督举报电话:
0395—3105309
5616800
本期商品房预售许可
1.漯河信友天润府二期项目21号楼
开发企业:漯河华鼎信友置业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20220087
项目地址:召陵区黄河路北侧、东山北路西侧
2.剑桥小镇5号地块住宅区项目5号楼、6号楼、7号楼、12号楼、19号楼
开发企业:河南开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证号:20220088
项目地址:源汇区柳江路南侧、五一路东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