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01版)让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包保干部明白应该“干什么、怎么干、何时干、干到什么程度”,率先在全省形成“示范化引领、整体化推进、一体化落实”的工作局面。我市的经验做法得到国务院食安办和省政府食安办的认可,并在全国推广交流。强力推进“智慧监管”,我市将现有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进行整合优化,并添加符合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的新功能,实现许可备案、监督检查、抽检监测、稽查执法、投诉举报等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建立互通共享的食品安全数据库,做到及时归集、精细管理、精准应用,有效发挥了大数据支撑作用。
对照标准,高严自查。我市全面启动创建城市自查工作,印发《漯河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工作方案》。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参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1版)》,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第三方机构测评等评价方式,于2022年11月17日至12月10日对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并按照要求进行了为期15天的社会公示。通过自查,我市食品安全总体工作达到了全面落实“四个最严”、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成效显著、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提升、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发挥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