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 飞
旧时有这么一句话:口袋里插一支钢笔是初中生,插两支是高中生,插三支是修钢笔的。说到底,小学生没有别钢笔的资格。
20世纪60年代末,凭着会唱几句“天上布满星,月亮亮晶晶”,正上小学五年级的我进了县里办的戏校。所谓的戏校,在那时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不能叫这个名字,而是被称为当时十分时髦的“文艺学习班”。但不管是从剧团抽到这里的老师,还是县城里的老百姓,都习惯说戏校。
戏校也好,学习班也罢,反正就是把我们这几十个割草孩子从乡下招到县城,聚集在一个闲置的大院里天天练功、喊嗓子。我们大多是小学生,那时年龄最大的也就十四五岁。
在老家上学时,我们还都在用铅笔写字,一是还没到用钢笔的时段,二是那时候写作业错处能用橡皮擦掉。所以,钢笔对我们来说就是一种很高贵的东西。再加上我们都是从乡下进城的,能在口袋里别支钢笔的几乎没有。
然而,那个和我同乡、被我们普遍认为家里条件最差的师弟,却率先在口袋里别着一支亮闪闪的钢笔。说他家庭条件差是有事实依据的。他来报到时只带了一条薄薄的褥子。我家和他家离得很近,两家还有点偏亲戚,因此我知道他家确实不能再为他套一床被子了,所以他不得不只带条薄褥子来到县城。其实,他之所以敢带一条薄褥子迎接即将到来的冬季,是因为来报到的前夜,他娘来到俺家对俺娘说:“嫂子,家里实在套不起被子了,就让俩孩子打通腿,好歹熬过去这个冬天……”于是,从报到的第一天起,我们就打起了“通腿”。然而,让我想不到的是,他竟然尿床,每天晚上我都得和他一起去暖那湿了半截的褥子。最让我生气的还不只是暖被他尿湿的凉被窝,而是他怕被人笑话,就不敢趁着有日头的白天把被子拿出去晒,而是创造了在月光下晒被子的故事。更让我忍无可忍的是,当别人问那是谁的杰作时,他竟拒不承认是自己画的“地图”,害得师兄弟们都怀疑是我半夜尿床。
终于,在打了半月“通腿”后,他就被我无情地抛弃了。
不知从啥时候开始,他口袋里居然别了一支亮闪闪的钢笔,这便让我好生羡慕。如我这般家里有人在外工作的家庭尚且不能拥有一支钢笔,连被子都套不起的他居然能拥有一支钢笔?因此,我就常常以各种借口借他的那支钢笔。然而,每次他都不让我达到目的。
过了一些日子,当教师的哥哥把他的钢笔给了我,我自然就不稀罕他那支了。而他,也不再防贼般防着他的钢笔。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相安无事。但一个偶然的机会,还是让我有了一个目睹那支钢笔真容的机会。
那天,因和一个同学打架,我被罚在寑室写检讨。同学们则排队在操场等着我当众作检讨;老师等着看我检讨得是否深刻,再决定对我的处理。
因为写检讨写得多,我驾轻就熟,但就在快写完时钢笔突然没水了。写了半截的检讨肯定是过不了关的,而寑室里根本就没有现成的钢笔水。借?出屋都不允许,找谁借去?
我一点儿办法也没有,只能在屋内抓耳挠腮。突然,我有了主意——同学们都在操场,等着我检讨过后再开始练功,因此大家的外衣便撂在各自的铺上。师弟的口袋里不是正好有一支钢笔吗?
于是,我一下子扑到他的铺上,从他的口袋里掏出那支钢笔。当我把钢笔从口袋里抽出时,顿时傻眼了——原来只是个钢笔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