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委、市政府站在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实施村社共建,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为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探索出一条新路。希望漯河市供销合作社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8月11日在郑州召开的全省供销社上半年工作会议上,市供销社就村社共建进行典型发言后,河南省供销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童孟进对我市村社共建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作出如上批示。
今年以来,市供销社以“实施村社共建 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为突破口,探索具有漯河供销特色的破解“三农”关键问题新路径。
抓顶层设计
以模式创新破解“三农”关键难题
市供销社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深入全市5个县区、10个乡镇、25个村和40余个为农服务中心、农事中心、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基层群众、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并多方征求意见,精心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漯河市推进村社共建,助推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方案》,被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
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优势、基层供销社经营优势和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市场主体优势有效整合,采取“村级党组织+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全新模式,即以乡镇为单位成立为农服务中心,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村级党组织牵头,依托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村民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对土地进行流转或托管;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依托为农服务中心对集中起来的土地实施规模化经营,科学破解制约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土地碎片化、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后管护、村集体经济发展等“三农”关键难题。
抓要素保障
以政策创新解决堵点问题
在组织保障方面,建立村社共建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以市委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为召集人,组织、供销、财政、农业、自然资源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统筹推进全市村社共建工作。各县区、各试点乡镇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组织,每个试点村派驻工作组,在全市形成齐抓共管、上下协同的工作格局。
在资金保障方面,对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资金、省标准化为农服务中心奖补资金进行有效整合,高标准建设为农服务中心。鼓励各乡镇及县(区)供销社将为农服务中心作为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配套项目,按照《河南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规定的“地方融资、省级贴息”的政策进行融资建设。
在用地保障方面,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和产能指标交易资金实行封闭化管理,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的规定,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为全市各乡(镇)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用地提供保障,各县区及为农服务中心所在乡镇负责对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用地进行选址、调剂和组卷上报,有效解决项目建设用地难题。
在人才保障方面,通过在乡(镇)农村经济办公室加挂为农服务中心牌子的办法,聘请乡(镇)党委组织委员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由县(区)供销社统一选聘为农服务中心主任。整合乡(镇)供销社、农村经济办公室、村级干部等力量,组建为农服务专业队伍,为为农服务中心运营提供人才保障。
抓利益联结
以机制创新释放内生动力
坚持公益为重、服务为本、综合协调、持续发展,将经营性服务与公益性服务有机结合,构建科学的盈利模式和利益分配机制。由村党支部牵头,以建制村为单位成立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村民自愿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成为社员。为农服务中心与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土地流转或托管协议,对集中起来的土地实行耕、种、管、收、储、销一条龙服务(实行土地流转的,按照约定标准向村集体支付土地规模化经营增值收益)。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每年年底根据土地收益情况,拿出一定比例给予农民二次分红;实行托管经营的土地,村级股份合作社按照约定向为农服务中心支付托管费用。通过科学的联结机制,实现了农民、村集体、供销社三方共赢,有效释放了共同推进“县基一体化”管理的内生动力。
抓试点带动
以体系创新打牢基层基础
每个县区选定一个试点乡镇,每个乡镇确定两三个试点村,及时开展专题培训,下发村社共建工作台账及工作推进路线图。组建督导组,到试点乡镇督导调研,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试点过程中,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社“两个成为”的要求作为重点任务,在乡镇成立为农服务中心,以为农服务中心为主体成立为农服务联盟,在建制村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动员绝大部分农民成为合作社社员,通过为农服务中心与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生产合作,把供销合作社的服务链条延伸至村,使供销社为农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真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社要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的要求。
娄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