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太感谢你们了!是你们拯救了我们的生活……”一天清晨,临颍县人民检察院丁检察官的电话那端传来熊某激动的声音。
2022年12月,李某驾驶机动车与行人曹某相撞,造成曹某死亡。经判定,李某负该事故全部责任。由于双方在赔偿数额方面未达成一致意见,临颍县公安局以李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临颍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临颍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发现:被害人家庭收入均来源于曹某务工所得,曹某妻子熊某患有疾病,女儿在中学就读;犯罪嫌疑人李某年近70岁,常年以务农和买卖蔬菜维持生计,没有固定收入,且驾驶的机动三轮车未购买机动车保险。经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年事已高,赔偿能力有限;被害人经济生活较为困难,但赔偿期望过高,符合司法救助。在办案人员的多次商议研究下,为曹某家庭制订了综合救助方案。
在实施救助计划中,该院办案人员通过邀请临颍县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及律师,结合案情,对交通肇事案件的处理流程、赔偿标准向受害人家庭进行释法说理,但前期调解工作并不顺利。考虑到熊某家庭困难急需救助,承办检察官遂将该司法救助线索移送至该院第五检察部。经调查审核,该院控申部门给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认定,向受害人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5000元。最终,经过8轮协商,犯罪嫌疑人近亲属李某某与被害人妻子熊某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由李某近亲属李某某代偿曹某死亡赔偿金15万元。双方在调解员的见证下履行了赔偿协议,达成和解。
“帮她们真正渡过难关还需要长期保障。”鉴于熊某的家庭情况,该院办案人员积极走访相关部门,为可从事简单劳动的熊某寻找就业岗位、申请低保,并为其女儿申请教育帮扶。同时,考虑到此次事件为受害人女儿心理上带来的创伤,该院办案人员为其启动了未成年被害人保护程序,邀请临颍县妇幼保健院心理医生对熊某女儿开展心理疏导。目前,熊某已在一家超市从事保洁工作,其女儿的情绪和学习成绩均保持稳定状态,熊某的家庭逐步回归正轨。
李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