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漯政土﹝2024﹞3号),市政府依法收回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该范围内土地登记,废止土地使用证书。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使用权类型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面积(m"2) 收回面积(m"2)
中国机械工业供销 源
汇区 铁路用地 划拨 漯国用1999字 9163.00 6894.05
漯河公司 干河陈村 第337号
合计 9163.00 6894.05
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