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颍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盗刷他人微信零钱的案件。
今年3月的一天,刘某在临颍县某饭店附近捡到一部手机,见四下无人,便将手机拿走。刘某发现手机并未设置锁屏密码,打开手机并进入微信后,发现微信零钱有1000多元。刘某通过微信支付在某超市购买3条共价值1390元的香烟。
失主发现自己微信账户异常后报警。很快,民警通过超市监控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刘某。刘某到案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近日,临颍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提起公诉。
王瑞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