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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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8日 星期

字说“河南”


■王殿卿 何红波

(一)“河”字

“河”字七体为:

“河”字,马如森的《殷墟甲骨文实用字典》说:“从水、从万,万,标声。”先说“从水”。“氵”,同“水”,用作偏旁,俗称“三点水”。

“水”字的甲骨文、金文、篆文字形都是指一条弯曲而水花四溅的水流。故“水”是一个象形字,本义指水流。《说文解字》说:“水,准也。北方之形,象众水并流,中有微阳之气也。”《金水诂林》卷十一载高鸿缙对这句话的解释为:“准也,为音训北方之行,乃战国以后五行说之遗。东汉纬学家宗之,非文字构造之朔也。”这里把水解释为众水并流,和郦道元的解释有异曲同工之妙。可见水即指水流,水流即为河流。

“河”字右边原本是万,而不是“可”,字形中没有“口”字。那么,“河”字中为何又出现一个“口”字呢?李考定《甲骨文字集释》说:“万为何之初字,象枝柯之形,增口作可,乃求字体整齐。”

“可”字,林义光编辑的《常用古文字字典》说:“当为诃之古文,大言怒也。是为本义。”那么,“可”字在“河”字中起什么作用?一是表音,表示河字的读音。河、可古为一音之转。二者表意,表示河水的流向。水的流动是有规律的。萧启宏在《汉字通易经》一书中说:“水冲击出可去的小道从而形成河。”

随着汉字的演变,“水”“可”两个象形字组合成“河”字。

“河”字,在古代还另有所指。最早的甲骨卜辞中有“王泛舟河”。这里的“河”指的是殷商民族的母亲河——洹河,也就是现在的安阳河。史书上记载的盘庚渡河迁殷实际上就是渡洹河,后来周朝灭商并不断扩充版图,由此黄河才取代了洹河的地位,成为“河”字的专指。

《说文解字》中说:“水出墩(敦)煌塞外昆仑山,发源注海。”周朝之后人们把黄河专称为大河。大河源头出自青海省巴颜喀拉山脉各姿各雅山麓,向东流经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等地,在山东北部入渤海。河水本为白色,后变黄色。《尔雅·释水》说:“河出昆仑虚,色白。”张舜徽《约注》:“徒以上游穿行黄土高原,挟泥沙以至平原,故水性重浊,终年浑黄,因又名曰黄河。河,本此水专名,后引申为凡水之通称。”

(二)“南”字

“南”字七体为:

“南”,在六书中属象形字。甲骨文先后出现七种字形,其字释形考说法较多。就其甲骨字形来说,像一个大钟的形状。钟在古代曾是用于奏乐的礼器,故“南”字的本义是宗庙内悬挂的乐器——钟。这种乐器古代瓦制成形,后用铜或铁制作,上边是悬挂用的绳索,下为倒置的器皿。郭沫若在《甲骨文字集释》一书中即把“南”字释为“殆钟镈之类之乐器”。

当古人在南方的方位理念出现之时,尚无造出一个字形来表示。一则是因为南钟之“南”,与南方之“南”字音相同,二则是因为古人祭祀时,乐器陈设于偏南位置,故而就借用“南”字表示方位,为南方之称。“南”字就变为表示方向的假借字,“南”字的本意已完全消失。

《说文解字》是这样解释的:“南,草本至南方有枝任也。从木,羊声。”由是观之,在许慎时代,“南”字已被借为方位名词使用。“南”字由十、 、丫、二组成:“十”的字形指示上、下、左、右四个方位。“ ”字一端有口,处于“十”下,表示在下的一方为南。“丫”为枝丫,“二”为双数,表示数目多,树木朝南则日照充足,枝丫繁茂,南方之意,愈加明显。由字形会意,完全可以印证许慎所释之义。

“南”字亦用作祭祀场所,商代有“南室”;又用作地名,商代有“南单”;也借用作商代第十八位先王“南庚”;还借用作祭品“一羊一南”。

河南因大部分地区在黄河以南,故称“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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