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
本版新闻列表
 
下一篇
2025年1月21日 星期

郾城区人民检察院 履职尽责让文物得到良好保护


“我们已经向市文物部门汇报申请,建议将此处旧址纳入全市爱国主义教育资源库,对其红色文化资源进行挖掘,让文物得到良好保护。”近日,郾城区人民检察院携手“益心为公”志愿者、人民监督员到整改现场开展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时,郾城区文化旅游局负责人介绍说。

2024年7月19日,郾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位于郾城区李集镇老官田村的一处古建筑物自然损毁比较严重,周围环境杂乱,存在灭失风险。在调查中,承办检察官赵恒发现,该处旧址为原郾城县第一党支部办公旧址,门口虽挂有文物安全责任公示牌,但院内荒草丛生,垃圾满地,未见有专业人员对其进行巡视看护。2024年9月13日,郾城区人民检察院启动立案程序。

据了解,该处旧址于2018年被市、区两级文物部门公布为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但由于文物修缮要求“修旧如旧、保持原貌”,该处旧址一直未得到有效的修缮维护,加上风雨侵蚀,导致原本为三进院的古建筑物,现仅留存三间主房,前墙已经倒塌,后墙也存在多处裂缝。

赵恒带领部门干警先后与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进行座谈、前往党史和地方志研究中心查阅文献资料、与专业学者进行深入交流、实地采访老官田村群众等,进一步了解旧址相关情况。经多方调查取证发现,此处旧址为明末清初的一处古建筑。革命战争时期,进步青年在此成立共青团郾城县小组(后改为党支部),为推翻军阀反动统治开展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也为其后的中共郾城县委成立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成为漯河党史上不可磨灭的一笔。

依据相关规定,2024年10月9日,郾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对古建筑进行修缮,并做好日常保护管理工作,同时要求其对辖区内文物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避免文物遭受损毁。

2024年11月29日,相关行政机关书面回复称已对旧址内外环境进行了优化提升,清理了垃圾和杂木乱草,平整了地面,修缮了大门,安装了门锁等,并拟于近期向市区相关部门申请专项资金,将其打造成红色教育基地。同时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文物保护专项监督活动,进行系统性、整体性治理。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共排查、解决文物保护存在问题5个,其辖区内文物得到良好的管理保护。

付晓明 王 辉


下一篇
豫ICP备0501590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181101
Copyright© 2002-2018 漯河日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