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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7日 星期

郾城区:完善政府阳光采购机制


今年以来,郾城区立足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紧盯企业需求,重点做好减负担、提效率、优服务等方面工作,突出合同支付、业务培训、监管服务等环节,提升服务效能,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郾城区以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为准绳,制订政府采购计划,细化并严格落实应采尽采、管采分离等制度,系统梳理采购单位的职责和义务,全面落实“谁采购、谁负责”工作要求,深化采购单位对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增强采购单位的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

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工作指南等相关规定,督促采购单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采购需求、信息公开、履约验收、质疑投诉答复等内控管理,明确风险防范和内控目标,明确岗位职责及权限,厘清可为与不可为的界限。

积极主动对接预算单位,指导采购单位采取预留份额、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等措施,落实支持绿色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同时,围绕中小企业发展,积极完善政府采购项目预付款支付机制,加快政府采购合同支付进度,要求各采购单位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按合同要求支付款项,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截至目前,郾城区政府采购项目完成备案79批次,金额2521万元。

“我们将持续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不断优化流程、强化监管,树立政府亲企、惠企的良好形象,努力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郾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郾城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

周凌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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