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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日 星期

“掩耳”也不能“盗铃”


■李华强

战国吕不韦等编撰的《吕氏春秋·自知》里讲述了一个可笑但很有寓意的故事:“范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钟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以椎毁之,钟况然有音。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说的是,有人在范氏家得到一口钟,但太大背不动,就用锤把它砸成碎块准备用麻袋装回去。锤敲击大钟发出声响,他害怕别人听见了跑来抢钟,就急忙用双手捂住耳朵。人们把这个故事概括为“掩耳盗钟”,自宋以后多作“掩耳偷铃”或“掩耳盗铃”。

借助《说文解字》让我们来理解成语蕴含的深意和启示。《说文解字·手部》:“掩,敛也。小上曰掩。从手,奄声。”“掩”是形声兼会意字,“手(扌)”作形旁,表示与手的动作有关;“奄”作声旁,表示其读音,兼表示覆盖的意思。本义指稍微举手覆物,如掩面、掩鼻、掩目、掩耳之类,都是稍抬其手而不必高举的动作。《说文解字·耳部》:“耳,主听也。象形。”“耳”是象形字,古文字“耳”像耳及耳窦形。本义指主管听觉的器官。成语中的主人公用“掩耳”这种方式防止自己听见声音。

“掩耳”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实施“盗”的行为。“盗”在《说文解字》中作“盜”。《说文解字· (xián)部》:“盜,私利物也。从 , 欲皿者。”“盜”是会意字,“ ”表示垂涎,“皿”表示器皿,会意羡慕、想要得到物品而流口水。本义是把对别人有用的物品窃为己有,也就是偷。引申指偷东西的人。强盗在古代有时称“盗”,但更多称“贼”。今天来看,“偷”的行为较轻,而“盗”的行为较重。“掩耳盗钟”的“钟”在古籍中本作“鐘”。《说文解字·金部》:“鐘,乐鐘也。秋分之音,物种成。从金,童声。古者垂作鐘。”“鐘(钟)”是形声字,“金(钅)”作形旁,表示与金属器具有关;“童(中)”作声旁,表示其读音。本义指乐器钟。“钟”天然能发声,东汉刘熙《释名·释乐器》解释说:“钟,空也。内空受气多,故声大也。”后来,由“钟”演变作“铃”,《说文解字·金部》:“铃,令丁也。从金,从令,令亦声。”清代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中记载:“有柄有舌,似钟而小。”“铃”是会意兼形声字,由“金(钅)”“令”会意,指发出响声的金属器具,“令”兼表示读音。本义指比钟稍小的金属响器,靠内舌振动发声。钟、铃都是一种金属响器,受到振动就会发声,是一种客观存在,不会因为捂住耳朵而改变。

这个成语告诉我们:客观事物不会以人的主观意志而改变,不能自欺欺人、掩盖事实。要正视现实、实事求是,想办法克服困难、解决问题,否则只能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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