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 红
通 讯 员 王 航
机动车违法停放被处罚不缴罚款,罚金从200元变成400元,车主还将被法院强制执行,对个人征信产生影响。
前不久,车主张先生出门旅游,购买高铁票时,发现无法购买。查询后得知,他因机动车违法停放未缴纳罚款,被郾城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列为限制高消费人员。原来,张先生因多次机动车违法停放被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处罚。经过短信提醒、电话催告等法定程序后,他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向郾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郾城区人民法院出具行政裁定书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最后,张先生不仅每次要缴纳200元的罚款,还要缴纳200元的加处罚金和50元的强制执行费用。
近年来,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持续加强对市区机动车违法停放的管理,并整合市区停车资源,增加停车泊位,打通道路堵点,对拒不缴纳罚款的车主进行催缴。233名车主接到催缴通知后主动缴纳了罚款。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对未及时缴纳罚款的153名车主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既是违法行为人应尽的法律义务,也是诚实守信的道德要求。车主在处理机动车违法停放处罚时,依法享有陈述、申辩、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应及时缴纳罚款。
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按照“教育+处罚”相结合的要求,对轻微违法停车行为和临时停车行为,采取“十分钟温馨执法”和“首违不罚”措施,对及时纠正违法停车行为的车主不予处罚。机动车违法停放被处罚后,车主应及时处理,可通过漯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微信公众号办理相关业务,避免造成更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