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郾城区人民法院龙塔法庭依托“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机制,通过巡回审判、就地化解矛盾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因酒店预订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通过微信与被告酒店工作人员沟通,预订了该酒店的住宿服务,并按约定向被告支付了500元定金。然而,被告酒店工作人员收取定金后,却擅自将定金全额退回,单方解除了双方的预订约定。临近出行,原告无奈之下只能紧急预订其他酒店。因临时订房价格上涨,最终产生了2600元的住宿差价损失。
事后,原告多次与被告酒店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将酒店诉至郾城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2600元。
案件受理后,郾城区人民法院龙塔法庭承办法官谢鹤馨依托“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机制,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案件细节与双方诉求。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且双方均有调解意愿,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谢鹤馨向被告释明了定金的法律效力,告知其单方违约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也耐心倾听原告的诉求,结合实际,确定了合理赔偿金额。为方便当事人参与调解,谢鹤馨还将调解工作融入巡回审判服务中,灵活安排调解时间与地点,减少当事人的诉累。经过法官的多次释法明理与居中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了赔偿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王文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