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舞阳县公安局章化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某村村民因占道引发纠纷,需要民警前往现场处置。
接到报警后,章化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隔离争执双方,耐心安抚双方情绪,听取各自诉求,详细了解纠纷起因和现场情况。
经询问得知,双方当事人刘某和亢某是邻居,两家门前共用一条通行道路。事发当日,亢某在路边整理堆放的杂物,占用部分通行路面。刘某途经此处时,亢某未能及时避让,连续多次造成通行受阻。双方因此发生争执,矛盾逐步升级,一直僵持不下。刘某认为公共道路属于集体共用区域,任何人不得随意占道堆放杂物、影响他人正常通行。亢某则辩称自己只是临时整理物品,并非刻意阻碍邻居出行。
民警现场调查确认,涉事路段为公共通行道路,不属于私人区域,私自占道堆放杂物确实影响通行,是本次纠纷发生的主要诱因。本着“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工作原则,民警结合情理、法理耐心调解,对亢某占道堆物、影响邻居通行的行为予以批评教育,告知其应当自觉维护公共道路畅通,主动礼让他人。同时,民警劝导双方应互谅互让、理性处事,切勿因琐碎小事激化矛盾。
经过民警耐心释法疏导,双方均认识到自身不足,主动放下隔阂、消除怨气。亢某当场承诺,今后不再在道路两侧堆放杂物,自觉保障道路畅通,日常通行主动礼让邻居。刘某也表示谅解,愿意和睦相处。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握手言和。 殷广华 魏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