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蒋明军于2003年7月购买漯河市军队转业干部住宅开发中心营业房一间,位于郾城区辽河路人事局家属楼(2号楼中),总层6层,所在层1层,面积135.26平方米(图幅号:180-501-III,丘号:15,幢号:2,房号:79),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达我处遗留问题办公室,逾期我处将批准登记。
漯河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