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法制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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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6日 星期

公 告


根据省外侨办和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为维护河南华侨电子学校的合法权益,现公告如下:

一、凡占用河南华侨电子学校者,限于2016年7月10日前搬出。

二、因故不能按时搬出者,应在2016年7月10日前与我校签订临时租赁协议。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占用者承担。

三、对无视学校公告,既不搬出,又不签订临时租赁协议者,我校将采取特别措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河南华侨电子学校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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