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下列土地使用者的土地登记审核情况予以公告(详见附表)。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到我局调查单位办理审查手续,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准予登记。
土地 土地坐落 使用权 面积 土地用途 调查单位
使用者 类型 (m2)
赵国粱 黄河广场西侧 出让 49.0 其他商服用地 郾城分局(换证)
漯河市国土资源局郾城分局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