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漯河市鑫民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我局拟对该公司通过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漯法执字第44-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取得的一宗土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宗地位于召陵区黄河路与韶山路交叉口西北角,土地证号为漯国用(2016)第002833号,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4265.1平方米,地类(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现因该宗地的原“漯地字第411100201400077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遗失而无法收回,为办理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我局声明原“漯地字第411100201400077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废。如有异议,可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期内提出。
特此声明
漯河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