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文明漯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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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4日 星期

文明花开万象新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创建文明单位纪实之一

■本报记者 刘 丹

精神文明是队伍建设之魂,更是增强队伍战斗力的有力保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自对黑龙潭镇、姬石镇属地管理以来,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文明单位创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机关建设,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加强组织领导

夯实文明创建之基

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作为精神动力,是凝聚全体干部职工的“精气神”,引领和支撑各项工作不断迈向新台阶。

强化组织建设,为创建文明单位提供领导。该区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高度重视,区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列入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重点工作之一,坚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成立了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下发了精神文明建设专、兼职工作人员任命文件,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制订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台账。

刊发创建活动简报30多期,制订和修改20项规章制度,同时加大责任监督和目标考核力度,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为创建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强化思想认识

引领文明创建之源

为了更好地打造一支团结有为的干部职工队伍,不断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内涵,该区管委会高度重视思想建设,努力调动积极性,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

用浓厚氛围鼓舞人。为了深化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的主体意识,自觉投身创建活动中去,该区管委会通过专题活动、手机报、网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意义,增强创建文明单位的紧迫感、责任感,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了“人人重视,个个参与,全面受益”的浓厚创建氛围。

用规章制度规范人。用完善的制度、严格的管理规范全员行为,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该区管委会将区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列入每周工作台账,实行完成工作销号制度,由区督查部门经常性开展创建现场督查活动,进行周督查、周通报,任务未完成的坚决不销号,延期仍未完成的,承担工作任务的部门负责人要向区领导班子会议说明情况,明确限期整改,有力推动了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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