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2016)豫1102执482-3号执行裁定书、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2016)豫1102执48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位于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淞江芳园小区19号楼三单元二楼西户(房产证号为20090008610号)的房产过户给赵金宝所有,原证书公告作废。
漯河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