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国内新闻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2017年4月12日 星期

公告


(2017)17号

房屋所有权人:刘长轩,证号:漯河市房权证源汇区字第0000038304号,坐落:黄河路,面积:89.52平方米,因房产证丢失,声明作废。

刘九灵(身份证:411123******5515)申请对该处房的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原权利人刘长轩(已故)名下的上述不动产由刘九灵继承。刘保民(身份证:411102******101X)放弃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上述不动产权利拟登记给刘九灵,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本机构将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

联系电话:0395-3101081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4月12日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1984-2006 China water transport. All Rights Reserved.
漯河日报社 版权所有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