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朝军(身份证号:522729******5115)、李国平(身份证号:412824******3130)、范文峰(身份证号:412824******5118)、袁开红(身份证号:410224******0756)、许军各(身份证号:411123******6558)、胡占营(身份证号:411123******5537)、伊少强(身份证号:411123******4519)、张标(身份证号:410221******5914)、吴纯江(身份证号:430802******7511)、柳鸽齐(身份证号:411102******015X),因你们无故旷工,拒不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我公司已与你们解除劳动合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请你们30日内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逾期后果自负。
河南升环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