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者:李海江,土地证号:(1998)0510,坐落:区干河陈乡丁湾村,用途:住宅,使用权类型:划拨,面积:113.92平方米,因土地证丢失,声明作废。
根据房屋产权人的申请,下列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现声明挂失。
权利人 房屋坐落 证号 面积(平方米) 用途
李海江 双龙区 0101005913 182.81 住宅
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我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申请,注销原证,补发不动产权证。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