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亚洲(身份证:410726******0072):
自2017年5月9日起,你一直未到单位上班,亦未办理任何停薪留职手续。因单位一直无法联系到你,现请你于2017年5月24日前到单位正常上班或办理相关离职手续。逾期,单位将依据《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作出辞退处理。
特此声明
共青团漯河市委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