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楼市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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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日 星期

不动产权继承公告(2017)102号


陈书岭(身份证:411122******7354)申请对坐落于海河路北金汇住宅小区57幢号[房产证:漯房权证郾城区字第20130007867号,土地证:漯国用(98)字第0954号]、人民东路1幢2号(房产证:漯房权证召陵区字第20130007828号)、人民东路1幢3号(房产证:漯房权证召陵区字第20130007825号)、人民东路1幢16号(房产证:漯房权证召陵区字第20130007826号)、人民东路1幢17号(房产证:漯房权证召陵区字第20130007827号)的共五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原权利人陈书岭、臧秀贤(按份共有50%/50%)名下的上述不动产由陈书岭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上述不动产权利拟登记给陈书岭,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机构将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联系电话:0395-3101081

特此公告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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