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淑敏(潘桂梅)持河南省郾城县对外经济贸易公司1997年3月7日开具的购房发票(票据号:0008851)及相关证明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我中心已初步审查,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咨询台提出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办理不动产登记。房屋坐落:郾城区外贸集资家属楼一楼第三门栋西户(图幅号:180-498-II-II,丘号:7,幢号:11),建筑面积:115.12平方米,购房金额:44198.73元。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