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楼市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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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日 星期

公 告漯不动产登公(2017)第351期


根据不动产权人的申请,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现声明挂失。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我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申请,注销原证,补发不动产权证。

权利人 坐落 证号 面积(m2)

张 敏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崂山路2幢3号 20170005285 100.2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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