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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7-97号 根据工作需要,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托,对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漯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项目重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设计开发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标项目名称: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漯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项目。二、招标货物: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社会信用管理平台等(货物及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三、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150万元整。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四、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企业。开标时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3.如法人代表参加开标会,开标时请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开标时请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时提供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站: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两个网站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6.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不需要退回的证明材料均须封装在投标文件中)。以上要求提供证书原件而开标时不能提供的,可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有效复印件或原发证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缺项或不真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的结果。五、报名及标书领取时间:2017年9月6日至9月13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地址: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05室。方式:现场报名免费领取招标资料。标书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含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与原件一致”等字样。注:凡未按上述规定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一切活动将会被拒绝。六、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室。截止时间:2017年9月29日上午9:00,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七、开标时间:2017年9月29日上午9:00。地点: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室。八、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胡先生 张先生,联系电话:0395-3186516。采购单位技术联系人:张先生15137483010。九、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中标结果经评委会评定后,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投标人如有异议,可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十、监督电话:漯河市财政局 0395-3150223。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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