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屋产权人的申请,下列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现声明挂失。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我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申请,注销原证,补发不动产权证。
权利人 房屋坐落 证号 面积(m2)
张俊超 老170国道西侧 20100011151 116.34
沙田莱茵风景
34E号楼602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