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视点·新闻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2017年11月22日 星期

我市开展冬季“封土行动”


本报讯(记者 李丽娟)进入11月份以来,我市PM10浓度持续反弹,1至18日,全市PM10浓度均值每立方米160ug,同比升高5.26%,高于全省均值每立方米21ug,位居全省末位。为确保年底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考核目标任务,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11月19日至12月31日,我市开展冬季“封土行动”。

“封土行动”期间,全市范围内将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治等土石方作业,所有渣土车停运。特许施工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的实行市长“一支笔”审批负责制,特许施工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的渣土运输由市环保攻坚办审批负责。

为确保冬季“封土行动”取得实效,我市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作业、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扬尘防治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广泛宣传“封土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让广大市民充分认识到扬尘污染之害、整治之难、责任之重,最大限度地调动起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环保攻坚办将定期组织城建、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开展综合检查、专项检查、暗访暗查、夜间突查等多种形式的专项检查活动,突出对重点工地、重点环节的检查。对拒不执行“封土行动”规定、施工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力的工程项目,坚决依法依规顶格处罚,同时采取媒体曝光、纳入黑名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停工整治等行政手段,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封土行动”期间,对违规上路的渣土车公安部门要予以查扣、顶格处罚;交通运输部门要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审批部门要对违法使用渣土车的工地依法依规顶格处罚。

“封土行动”期间,对措施未落实、工作推诿扯皮、扬尘反弹严重的县区、市直部门要按照《漯河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暂行办法》和《漯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工作规则(试行)》追究责任。


上一篇  下一篇
鄂ICP备05006816号
Copyright@1984-2006 China water transport.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运报刊社 版权所有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