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河南兴港正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集资客户进行确认登记,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持有河南兴港正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债权凭证的集资客户。
二、登记办法:集资客户进行登记必须提供如下资料:1.集资客户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参与集资、投资的有关借款合同、债权转让合同、书面合同等相关债权凭证原件及复印件。3.参与集资、投资本金及利息的收付凭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参与集资、投资的账户银行流水等。
三、登记时间:2017年12月21日~2018年1月21日上午8:00~11:40 、下午2:30~6:00,逾期没有确认登记的集资、投资客户,公安机关将不再登记,由此造成的后果,集资、投资客户自己承担。
四、登记地点:漯河市公安局城关分局案件侦办大队接待大厅(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与纬一路交叉口北约100米路东),登记过程中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责任。
漯河市公安局城关分局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