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年前的树,如今都说是自己栽种的,为此争吵不休。面对取证困难,市公安局阴阳赵分局问十警务队民警心生一计,通过数年轮的方式,成功平息了这场纠纷。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近日,源汇区问十乡在全乡开展清理沟渠行动。2017年12月30日上午,工人师傅在砍伐前李村路边水沟上的10棵杨树时,村民董某和孙某都声称是自己栽种的,矛盾逐渐升级,无奈之下报了警。
当日上午10时许,市公安局阴阳赵分局问十警务队民警李鹏飞和同事迅速赶到了现场,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后,立即联系村干部和乡林管站工作人员,成立调解小组,将双方家人召集在村委会进行调查调解。
了解情况时,孙某称,1990年,她在村边沟沿上种了10棵树苗,当时种的时候村里一位老人就在现场,可惜老人几年前已经去世。“1994年,我见村边沟沿上的树苗枯死了,就又栽种了10棵树苗。”董某说,此后,每年他都对树苗施肥、浇水和管理,称村里很多人都知道这件事。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口说无凭,要想让双方都信服,只有拿得出过硬的证据。“事情已过去20多年,当时双方都没有在村里备案,也没有影像资料。”李鹏飞说,他认真分析后,认为既然双方说的栽种年份不同,那么把树砍伐后数一下年轮不就知道是哪一年种的吗?李鹏飞的想法得到了当事双方的认同。
随后,民警和村干部、林管站工作人员及双方当事人一起到砍伐现场,确认有争议杨树的树龄。经过数年轮,确认这些杨树的树龄在23年到24年之间。由于树龄符合董某栽种的年份,调解组判定砍伐后的杨树为董某所有,双方对调解结果都表示认可。民警趁热打铁,当场召集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这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殷广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