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法制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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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4日 星期
源汇区人民法院
双管齐下促执结


本报讯(记者 薛宏冰)“法官,这是15000元,你们赶紧把陈某放出来吧!”不久前,得知陈某被法院司法拘留,被执行人陈某的家人匆匆赶到法院兑付了执行款,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予以执结。 2016年2月,严某受聘于陈某经营的玻璃厂,约定每月工资为3600元。同年8月,陈某指派严某等人用三轮摩托车运送玻璃至一家美容中心。在卸载玻璃过程中,一块玻璃突然断裂,致使严某右臂被刺伤,伤情经司法鉴定为轻伤二级,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严某将陈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陈某赔偿严某各项损失25000元。 调解生效后,陈某仅支付赔偿款10000元,便不再履行赔偿义务。多次催促未果后,严某申请源汇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找到了陈某,并下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风险告知书,责令陈某在收到文书后立即履行赔偿义务,但陈某依然推诿支付赔偿款。考虑到陈某经营有玻璃厂,属于典型的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的行为,执行法官当即对陈某进行司法拘留。当天下午,陈某的家属找到法院承认错误,并送来了15000元赔偿款,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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