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沙澧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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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4日 星期

公 告


河南省鸿嘉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郑艳君,现法定代表人:王思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100MA3XE54918)租用衡山路21号漯河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2楼218、219号房屋,房屋租赁合同已于2017年9月30日到期,请你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公司发布公告之日)起7日内搬离并补交拖欠房租,否则我单位将根据合同约定处理你公司物品。

漯河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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