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素君、潘爱红、刘淑红、赵改伟、董会巧、卢春玲、张丽丽、苏玉江等人,因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经公司决定,对以上人员解除劳动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七日,即视为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漯河市恒盛纺织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