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者:李改花,土地证号:漯国用(2016)002156,坐落: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双龙区霸王沟东段,用途:城镇住宅用地,类型:出让,面积:519.1平方米。根据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豫1102执恢113号之一和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豫1102执恢113号之一,将以上土地证办理转移登记,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以上权证,现公告作废。
漯河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