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奎军(身份证:411123******0015)申请对坐落于郾城东关黄河路南侧[房产证:郾私字第2343号,土地证:郾国用(1999)字第0700号]的一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 确认原权利人岳俊得(德)名下的上述不动产(岳俊德个人拥有部分)由岳奎军继承。岳晓敏(身份证:411123******0025)、杨爱梅(身份证: 411123******7042)、岳二敏(身份证:411123******0087)、岳奎勇(身份证:411123******7011)放弃上述不动产权继承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上述不动产权利拟登记给岳奎军,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机构将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漯河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