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法制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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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日 星期

不情愿的还款


“法官,先别办理拘留,我马上转款……”近日,在郾城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李某在听到要对其进行拘留时,立即履行了案件款,案件顺利执结。

廖某和李某系朋友关系。2018年1月,李某向廖某借款25000元,出具借条一份。经廖某多次催要,李某拒不偿还欠款。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廖某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判决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廖某借款本金及利息25000元。判决书生效后,李某仍未按协议还款,廖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材料。在对其进行财产查控时,查询到有足额的银行存款后予以冻结。得知银行账户被冻结,李某赶到法院。执行法官告知李某,有存款但不履行还款义务将构成拒执罪。李某得知若不履行,自己将被强制拘留后,立即履行了法院判决,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齐江涛 雷亚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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