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彩霞
近日,记者在006号献血屋见到正在填表的无偿献血者李超,他和其他无偿献血者一样,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活动,为社会奉献自己的爱心。
“1994年我在部队当兵,参加了部队组织的集体献血活动,当时是第一次献血。”李超回忆说,退伍回漯河后,有次路过人民路与交通路交叉口的献血车,听到医护人员宣传就上车献血,并坚持至今。
作为一名党员,李超觉得参加无偿献血活动是自己应尽的义务。除了利用工作之余到爱心献血屋献血,他还加入到单位组织的献血活动中,带头献血,并向同事宣传无偿献血知识。目前,李超已经献血107次,其中机采血小板175个治疗量,曾获2016~2017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
身为一名人民警察,李超工作较忙,为了保证所献血液符合要求,他不但在饮食上多加注意,还定时锻炼身体。“只要身体条件允许,我会把无偿献血坚持下去。”李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