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晗
自《说文解字》产生以来,历代学者对“六书”条例中“转注”的研究从未停止,宋代产生“六书三耦说”,清代产生“四体二用说”,当代学人提出的“二书说”“三书说”等,众说不一。前人对“转注字”的研究,大致可分为三大类:即主形说、主义说、主声说,意图厘清“转注字”的本质,以及“转注”与其他几种汉字构形方式的区别和关系,这些说法都是学术研究的范畴,在此不多涉及。我们依据许慎对“转注”的定义,通过例字来认识“转注”。
许慎曰:“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意思是说以同一个事物类型的字作部首,通过追加意符或声符造出新字,所造之字含义相近或相同,可以相互注释,即为转注字。从另一方面说:转注字是一种比较特殊的造字方法,它有两个先决条件,一是要有相同的部首即“意符”,二是要义同或义近,又可互相注释或互相借用。因此,解释“转注字”至少要两个或两个以上成组的例字,以老、考二字为例来说。
《说文解字•老部》:“老,考也。七十曰老。从人毛 。言须发变白也。”老,许慎解释为“考”,考即老人。再具体讲七十岁称为老。由人、毛发和 (huà)组合会意,是说须发变白。
《说文解字•老部》:“考,老也。从老省,丂声。”考,指老人。以“老”省去“ ”作意旁,加入声旁“丂(kǎo)”。老、考是一组典型的转注字,二字皆以“老”作部首,又可以互相注解,符合许慎对转注字的定义。以老为部首的“转注字”还有耄、耆、耋。常见的桥—梁,意—志,语—论—议等也是典型的转注字。
如前所述,“转注”是通过追加意符或者声符“造出”新字的一种方法。这样我们通常所说的“古今字”“类化字”的产生就得到了合理的解释。如古今字中“弟”通“涕、第”,“竟”通“境”,“莫”通“墓、暮”等;又如“凤皇”一词,受“凤”影响“皇”写作“凰”,“凤凰”就属类化字。以上两种形式按照“转注”来解释就能讲得通,应是人们运用“转注”法造字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