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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3日 星期

字解“六书”之假借


■张 晗

许慎对“假借”的定义是“本无其字,依声托事”。意思指本来没有的字,借一个现有的与被借语词音同或音近的字,赋予它新的含义,造出“新字”的构字方法。众所周知,文字主要的功能是记录语言,人们要记录语言和事物,需要造出大量的对应文字,而语言和事物又是非常复杂的,因此古人要脑洞大开创造各种构字方法,对于一些无形可象、有意难会抽象的事物,就需要“假借”这样的方法借已有的字造出新义。

后世学者将“假借字”构字形式总结为两种,一是同音假借,二是转义假借。什么是“同音假借”?什么又是“转义假借”?下面我们结合例字来一一说明。

先说“同音假借”,我、来、莫等皆是。比如表示第一人称的“我”,是一个比较抽象的词,很难用具体的形式表现出来,古人借用上古兵器名来表示。“我”的甲骨文作“ ”,像一把兵器的形状,金文作“ ”,小篆作“ ”,被后世沿用至今。再如“来”,原本是一种禾麦的名称,后被借作来去的“来”。其甲骨文作“ ”,就像禾麦的样子,金文作“ ”,把上面表示麦穗的斜笔下移写作横,小篆作“ ”,后隶定为“ ”,今规范作“来”。 还有 “莫” 甲骨文作“ ”,像太阳落于草木中,本指暮色的“暮”,后假借为虚词“莫”,后人加“日”又造了“暮”; 再有“难”本义为一鸟名,被借为难易的“难”。以上例字的共同特点是被借字与借字的含义无关联,只因音同或音近被假借,这种情况就称为“同音假借”。

再说“转义假借”,也可称为“引申义假借”,指的是假借字的本义与借字的含义有一定的联系,即通常所说的引申关系。比如“令”,本义为命令,假借为县令的“令”,就是引申义假借;再如“长”,本义是长短的“长”,假借为长老的“长”亦为引申假借。但为什么引申为长老的“长”呢?因为古人的智慧多来自经验的积累,一般寿命越长智慧越多,在上古族群中权力大者一般是年纪比较大的,故称为长老、酋长等。

“六书学”产生以来有诸多说法,影响最大的是清戴震、段玉裁师徒所倡导的“四体二用说”。认为“六书”的“指事、象形、形声、会意”四种为造字法,“转注、假借”是用字法。对“四体二用说”后世追捧者众多,反对者也不少。反对者认为根据许慎所给的定义看,“六书”都是造字方法,并无不同。两种说法各有道理,至今难以定论。那么两者分歧在哪里?应当在于对“造字”的概念理解不同。

有的学者认为,“四体二用说”并不符合许慎“假借”界说的原意,也忽略了先民造字的事实和目的。许慎“假借”的界说是着眼于需要“造字”的那个语词的意义,而不是形体。综上所述,所谓“本无其字”,是指需要造出的那个语词对应的字;所谓“依声托事”,“事”当指语词的意义,托,指承载、赋予,“声”首先指语词的声音,然后才指借字的音同或音近。“假借”这种造字方法虽然没有造出一个新的字形,从语言需要造字的那个语词来说,又确实“造出”能代表语词的文字符号,充分满足了记录语言的目的,那么这样看,“假借”就是造字法无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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