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本报记者 薛宏冰
法治是社会保障之盾,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只有当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自由、平等、公正才会有安全的避风港。何占强就是我市践行核心价值观的代表。
15年来,召陵区老窝镇支毛陈村未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未出现一起村级以上的上访案件。提到这些成绩,乡亲们说这跟何主任多年来走村串户调解纠纷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15年来,经他调处的大小基层矛盾纠纷有500多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经他调处的案件没有一起因调解不及时或不合法而成为民转刑案件。
何主任是谁?他的调解秘籍是什么?近日,记者到该村进行“探秘”。
5月28日的支毛陈村一派和谐、繁忙景象,金灿灿的麦田一望无际。一进村,一幢幢两层住宅小楼映入眼帘。再往前行,传来两家村办工厂隐隐约约的机器声。到了村委会的院子里,一名男子正在给几个村民进行普法教育。
这名男子就是何主任——何占强,召陵区老窝镇支毛陈村党支部副书记、村首席人民调解员。
“以前不懂法,遇事冲动,造成不少邻里纠纷,多亏何主任开展调解、普法工作,现在村民们知法、懂法的多了,矛盾纠纷也少了。”村民于付伟说。
“乡村里一些纠纷的产生大都是源于村民不懂法,要减少纠纷就要先普法。”何占强告诉记者,他协同司法部门工作人员、律师等为村民面对面进行普法教育,进一步增强村民的知法、懂法、守法意识。
当日,何占强还和村干部一起到一名百岁老人家中,就不久前调解过的赡养纠纷案进行回访。当了解到老人现在生活已有着落,何占强才放下心。
回访结束,何占强和记者谈起了自己与人民调解工作“结缘”的故事。
2005年,适逢召陵区司法局为辖区村(社区)选聘人民调解员,一向热心调解工作的何占强被选聘为支毛陈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这一干就是15年。
2016年,因调解工作成绩突出,召陵区司法局为何占强成立个人人民调解工作室。有了专门的办公场所,更多群众认准了这位为人热心、办事公道的人民调解员,有矛盾纠纷就主动登门寻求帮助。上门的群众渐渐多了,看到群众信任自己,何占强工作劲头更足了。
“也没啥秘籍,人民调解员接触最多的是基层群众,说白了就是做群众工作,自己做到身正才能确保公平公正,调解才更能让人信服。”当被问道调解秘籍时何占强告诉记者,老百姓一件件看似事小的矛盾纠纷,都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等不得、误不得。
心到了办法就多了,通常何占强调解有六个方法——案例引导法、换位思考法、亲情融化法、私交调解法、联合调解法。即把成功的案例引入调解工作,让双方当事人去理解、比较和对照,解开心结;站在对方立场调解,让双方当事人互相了解对方的想法;回顾亲情的可贵并感受因矛盾带来的情感伤害,促使双方互相谅解;找双方当事人的亲邻、挚友参与调解,在多方共同努力下,软化其消极对抗思想,促使双方矛盾消除;针对涉及社会问题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邀请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合调解,最终达到案结事了。
2019年8月,吕某弟兄四人与吕某某发生地邻纠纷,双方由侮辱谩骂上升到肢体冲突,何占强在调解过程中右手臂也被误伤。因双方僵持不下且意见多次反复,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难题,何占强坚持调解不退缩,不厌其烦地向当事人析法明理,做足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成功签订调解协议。一起双方积累了二十余年的恩怨被一朝消除。
这样的调解案例还有很多。15年的调解工作,何占强没有冲锋陷阵的奋勇激情,也鲜有感人肺腑的动人事迹,就是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在身边家长里短的“鸡毛蒜皮”中,凭着对工作的执着和对群众的热情,无怨无悔坚守着。如今53岁的他,依然来往奔波在人民调解路上。
一路走来,何占强不仅收获了群众的信任和称赞,也荣获“漯河市调解能手”“召陵区优秀调解员”“三星级调解员”“召陵区首届最美调解人”等称号。
“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在召陵区还活跃着大批像何占强一样的人民调解员。近年来,我们在深入推进人民调解职能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整合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的力量,把诉前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构建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大格局,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召陵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开芳介绍说。
何占强回访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