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纠治扶贫领域套取(骗取)、滞留、截留挪用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以及履行扶贫资金监管责任不明确、不到位,项目验收流于形式走过场等问题,保障扶贫资金安全。”近日,舞阳县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套取(骗取)扶贫领域项目资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再出一记重拳。
据悉,舞阳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14个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对2017年以来财政统筹、相关单位和乡镇自筹的扶贫领域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订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限期追回财政资金。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视情况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符合容错免责条件的予以容错免责。对发现的制度机制方面的漏洞,由相关责任部门建立或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舞阳县纪委监委还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检查组进行复核,抽取部分项目,由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及监管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根据复核结果,对自查自纠阶段主动发现并整改到位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对自查自纠流于形式、问题整改不到位或虚假整改等方面的问题,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在追究直接当事人责任的同时,倒查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刘晓永 韦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