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主动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自觉对标机关党建“走前列、做表率”要求,以模范机关创建为载体,突出抓好“四个实”,努力向理论学习好、党性锤炼好、正风肃纪好、办案能力好、工作效果好迈进,谱写了检察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夯实党建责任,精准设计党建工作三落实“课程表”。突出问题导向,强化针对性。把各项党建工作内容、完成时间、责任人员以“课程表”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责任明确的党建工作三落实“课程表”。细化责任内容,增强操作性。“课程表”详细列明了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应完成的党建任务,包括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台账等内容。适应形势变化,提升实效性。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及时修订“课程表”内容。结合当前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完善制度机制,使各项工作有章可依、有规可循。
坚持守正创新,以“四个实”丰富模范机关创建内涵。着眼建强队伍,做到组织实。在内设机构改革完成后,调整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责任。以党支部改选为契机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建好建强支部队伍。着眼强化责任,做到制度实。落实党建工作“一个要点、三个清单、五项制度、六项措施”要求,按照“课程表”安排,党组每季度专题听取分管领导、各部门落实党建工作等情况汇报,切实把党建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着眼对标规范,做到阵地实。大力营造浓厚的党建氛围。高标准建设党建展厅,做到日常活动有平台、有抓手、有载体。着眼丰富载体,做到内容实。抓实抓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模范机关”创建等活动,把党建融入日常工作,使党建工作成为驱动检察工作发展的最大动力。
做好结合文章,以“四个融入”推动党建工作高质量开展。把党建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台了《关于服务保障新时代漯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三二一”工作布局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服务保障我市全面推进“四城同建”的意见》等。把党建融入检察业务工作。坚持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把党建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确保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把党建融入基层基础建设。抓住队伍建设这个关键,结合开展“纠‘四风’转作风”三年行动以及“双过硬”“双承诺”等活动要求,扎实开展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和愚公移山精神等红色教育,把基层党建工作融入经常、融入内心,不断丰富党建内涵。把党建融入为民办实事中。抓实抓细“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十件实事”、“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检企共建等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公益诉讼成果丰硕,未检工作亮点纷呈,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市人民检察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