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薛宏冰)8月4日,记者从临颍县人民法院获悉,近日,《临颍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意见》进一步明确要举全县之力,深化执行联动协作,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让失信者无处遁形,确保胜诉当事人权益及时实现。
根据《意见》,临颍县将强化“执行难”源头治理机制建设。加强多元化社会矛盾化解,促进非诉讼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减少进入执行环节的案件。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法适度公开披露信用信息,引导市场主体防范交易风险。完善市场退出工作机制,加大“执行转破产”力度,促进“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配合,推动“执行救助保险”工作落实。扩大责任保险覆盖范围,发挥保险制度分担风险、分摊损失作用,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
同时,完善部门协作联动机制。由党委、政法委牵头,建立执行工作部门协作联动机制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处置辖区重大执行案件、重大执行活动,实现协作联动常态化运行。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扩大信息化手段在执行工作中的应用。完善大数据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健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在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建设基础上,积极拓展该县“点对点”查控范围。推进人民法院与公安、不动产、民政、工商、税务、通信、金融等部门的网络对接,加强不同部门的数据共享,实现网络查询、控制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股权等主要财产形式,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和规范性。健全失信联合信用惩戒机制。临颍县各有关部门将把人民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嵌入本单位管理、审批工作系统中,完善工作系统和工作平台功能建设,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自动比对、自动监督、自动拦截、自动惩戒,并严格限制失信人员参与招录聘用、任职提拔、晋升晋级。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基层治理。临颍县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将协助执行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压实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责任,建立组织协调和奖励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发挥基层组织和基层群众协助执行、参与执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推进确立委托审计调查、公证取证、悬赏保险、举报等制度,最大限度丰富调查手段,拓宽被执行人财产及行踪发现渠道。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探索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入查找被执行人下落。
同时,进一步加大打击拒执犯罪力度。将打击拒执犯罪情况列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工作考核,建立办理拒执罪案件常态化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