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给了孩子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们一定会好好珍惜,对他严加看管,请各位检察官放心!”不久前,小强(化名)父亲拿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含泪说道。
今年,召陵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组审查起诉一起未成年人涉嫌敲诈勒索的案件。涉案未成年人小强通过网络敲诈勒索被害人钱财。办案检察官在调查走访中了解到,当时小强不满18周岁,是临时起意决定向他人索要财物,到案后积极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具有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等从轻情节,根据刑诉法规定,该院决定对小强附条件不起诉。
因小强及父母都在山西省大同市居住,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对小强监管帮教存在监督难、考察难等问题,为更好地对小强监督、考察,促使早日回归社会,该院决定委托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小强开展异地跨省帮教考察工作。
经过反复磋商,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和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就小强帮教问题和建立异地帮教机制达成共识并签订协议,双方将加强配合衔接,由平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法治教育、定期书面汇报、参加义工及心理辅导等形式,对小强开展监督考察。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委托专业心理咨询师成立考察小组制订帮教方案,对小强进行为期6个月的心理疏导、法治教育等帮教工作,确保监督考察取得预期效果。
“检察机关的异地帮教,打破距离限制,让更多的涉案未成年人能够接受考察帮教,使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召陵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陈玮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