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是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和发热哨点诊室设置的通知》要求,日前,我市启动基层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建设工作。
市卫健委要求,各县区积极行动,建立工作台账,利用专项资金开展项目建设,12月底前建设完成20个发热门诊和29个发热哨点诊室。其中,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及具备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要在12月底前完成发热门诊建设;不具备设置发热门诊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月底前要完成发热哨点诊室建设。
基层发热门诊在建筑布局上,原则上应为独立建筑或设置在院内独立区域,与预检分诊点相衔接,与普通门(急)诊等区域有实际物理隔离屏障,与其他建筑、公共场所保持一定距离,路线便捷,具有独立出入口,方便患者就诊和患者转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入口设立醒目的发热门诊告示,内容包括接诊范围、方位、行走线路及注意事项等,院区内应有引导患者到达发热门诊的明确指示标识。基层发热门诊建筑面积应不少于300平方米,设置诊室2间~3间(成年人诊室、儿童诊室、备用诊室),设置留观床位3张~5张,并预留10张~20张可转换隔离病室床位以应对重大疫情期间的防控救治。
在人员配置方面,基层发热门诊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配备具有一定临床经验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医务人员开展诊治工作。疫情流行期间需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张隔离留观床位至少配备1名护士,并根据实际患者数量适时增配相应数量的医务人员,同时配备相应数量的工勤人员。
基层发热哨点诊室要与预检分诊点一体设计建设,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区域,与普通门(急)诊等区域有实际物理隔离屏障,通风良好、路线便捷,有独立出入口,并与普通门(急)诊分设,避免发热患者与其他患者交叉出入。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配备医务人员和工勤人员,至少设置1间诊室和临时隔离留观室(区),日常承担体温≥37.3摄氏度患者的诊疗、管理等相关任务,主要包括接诊登记、分诊、治疗、隔离与转诊等;有明确发热原因(常见病、多发病)的患者,接诊医师可直接诊治或引导至普通门诊诊治;传染病流行期间,开展对不明原因发热患者的排查、登记、隔离、转诊与消毒等工作。
基层发热门诊与基层发热哨点诊室要建设远程会诊系统,与上级医院有效联通。所有工作人员均要经过传染病防治、消毒隔离、感染防控等知识与技能培训,熟练掌握相关疾病特点、诊断标准、治疗原则以及消毒隔离、感染防控和防护措施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同时,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与区域内传染病定点救治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对接,超出诊疗能力的及时做好往定点医院的转移工作。胡艳丽